广东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
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申报通知
全省各高等院校、党校:
经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广东中共党史学会同意,现正式启动广东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为了进一步发挥高校、党校在地方党史研究中的作用,广东中共党史学会决定面向全省高校、党校设立广东省社科规划课题(党史特别委托项目)。课题研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广东党组织发展的历程,进一步总结和反映广东党组织带领全省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就、规律和经验。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党校从事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研究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能够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的指导职责。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选题附后),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项目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申报人需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与招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不得随意更改题目。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三、结项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为18个月,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算。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成果的,视为自动撤项。
2.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系列论文两类,均要求5万字以上。其中系列论文(论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要求3篇以上(公开发表或拿到用稿通知1篇以上)。所有课题相关成果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要求,结项时需提交文献查重报告,相似度不能超过30%。
四、申报办法
1.本年度申报的截止时间是2023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广州市以外的单位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报送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申报人可在广东党史网(http://www.gddsw.com.cn/)下载相关文件。
2.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做好预审工作签署意见并学校盖公章后,统一向广东中共党史学会秘书处(设在省委党史研究室科研处)报送以下材料:
(1)《广东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9份,A4纸双面打印。
(3)本单位申请汇总表(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4)PDF版《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发送到电子邮箱gddskyc@163.com。
五、项目资助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约5万元,由广东中共党史学会分两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邓 锟 020-28865081 1862083704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明路13号华普广场东塔903
邮编:510623
附件: 1.广东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党史特别委托项目选题
2.广东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申请书
广东中共党史学会
2023年8月3日
附件1
广东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党史特别委托项目选题
1. 新时代广东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历史考察
2. 广东自贸区建设的历史考察
3. 新时代广东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精神文明建设的历史考察
4. 大革命时期中共广东地方组织与国民党地方党部关系研究
5. 闽粤赣边纵队历史研究及相关史料整理
6.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广东农业发展研究
7.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广东对外经贸发展研究
8. 新时期港澳青年的国家认同研究(1978-2012)
9.新时期广东探索从政策型到制度型开放的历程及其经验(1978-2012)
10.新时期广东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考察(1978-2012)
11.新时期广东发展海洋经济的历史考察(1978-2012)
附件2
广东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党史特别委托项目
申 请 书
课 题 名 称
项 目 负 责 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 表 日 期
申请者的承诺:
本人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获准立项,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协议,遵守《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项目负责人(签章):
2023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请如实填写并打印本申请书。
二、本申请书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负责人所在单位”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
2、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财务管理人员。
3、“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含专著、研究报告、论文(论文集或系列论文)等形式,可填写不超过两项。
4、经费预算:所列经费使用范围与比例参考《广东省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23〕2号)。
5、本表内“项目负责人(签章)”处须手写,不能打印。
三、本申请书下载后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四、本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省委党史研究室科研处(文献编研处)。
一、项目负责人、主要参加者情况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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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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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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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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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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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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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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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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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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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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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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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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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语种 熟练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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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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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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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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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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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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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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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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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加者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 |
研究专长 |
学历 |
学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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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果形式(不超过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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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单位:千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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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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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计论证(活页)
内容提示:1、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评述,选题意义和价值;2、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基本思路和方法;3、本研究的预期成果,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字数、完成时间、社会效益等;4、本研究近5年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以及主要参考文献(两类合计限填20项)。本设计论证限5000字以内。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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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栏不能直接或间接透露课题组背景信息。
2、“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能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
3、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著作不列入参考文献。
4、本栏填写完毕,另用A4纸打印9份,作为活页附在申请书中。
三、项目负责人正在主持的其他项目
项目名称 |
批准单位 |
项目类别 |
批准时间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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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费预算
序号 |
经费开支科目 |
金额(万元) |
序号 |
经费开支科目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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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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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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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调研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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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印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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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型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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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成果出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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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购置和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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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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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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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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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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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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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
20 年 |
20 年 |
2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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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
本申请书填写内容是否属实;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项目研究;能否提供项目完成所需时间、条件;是否同意承担本项目管理和信誉保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六、评审组评审意见
评审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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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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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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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 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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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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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 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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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立项建议资助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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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建议立项意见 |
评审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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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未通过原因 |
1、选题不当,不符合课题指南范围。 2、论证不充分。 3、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素质不宜承担。 4、研究基础差。 5、不具备完成项目所需其他条件。 6、经比较有更合适的项目负责人。 7、其他原因(说明)。
评审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七、广东中共党史学会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八、省委党史研究室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