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3月,毛泽东(右排右三)在广州主持中央工作会议,制定《农业六十条》。
1961年3月10日至13日 毛泽东在广州召开了 "南三区会议",讨论和制订《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毛泽东决定将陆定一在广东新会、花都调研后的来信印发给与会同志,并邀请朱德、陆定一参加会议。毛泽东在会上指出:"这次会议要解决两个很重要的问题:一是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一个是生产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他强调:"要做系统的由历史到现状的调查研究。省委第一书记要亲自做调查研究,我也是第一书记,我只抓第一书记。其他的书记也要做调查研究,由你们负责去抓。只要省、地、县、社四级党委的第一书记都做调查研究,事情就好办了".毛泽东给与会同志印发他在30年代初写的《关于调查工作》一文。3月13日,毛泽东起草了一封关于认真调查农村人民公社内部平均主义问题的信,给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及参加华北、东北、西北三个地区党委负责人会议的同志,指出:两个平均主义问题是极端严重的大问题,不亲身调查是不会懂得的,是不能解决这两个重大问题的(别的重大问题也一样),是不能真正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的。随信并附上《关于调查工作》一文。毛泽东决定派陶铸带去北京,同时向"北三区会议"通报"南三区会议"的情况。信写完后,毛泽东又改变了主意:陶铸不去北京,而是请参加北京"北三区会议"的同志移师广州,合开中央工作会议。当日,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家主席刘少奇,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陈云,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参加"北三区会议"的同志抵达广州。